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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于离婚的程序
作者:wanglaw 发布时间:2011-02-16 09:58:22 浏览次数:1229
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离婚问题、财产问题、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办理,且该离婚协议必须经离婚登记后才是有效的。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无法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请参照
http://www.wangwei-law.com/article-4066950-1.html
法院会就离婚事宜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无法调解的,则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破裂”,目前法院对于感情破裂的认定是极为严格的,难以提出确凿的证据,有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往往会被驳回,必须在半年后才能再次起诉,按照目前的趋势,往往需要经过多次法律程序才能达到目的,当事人对此需要有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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